閑星詩社 › 唐 › 趙公豫 › 送漢卿再判池州 送漢卿再判池州 唐 · 趙公豫 · 七言律詩 閥閲清華自職方,長才重蒞古池陽。刑曹借箸邀宸眷,秋浦分符定廟堂。熊輅聲聞舒驥足,朱旗色映快龍光。公餘寄興耽文字,彩筆仍流翰墨香。 ← 玻璃泉 喜範茂明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