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星詩社 › 唐 › 項安世 › 紹興送妻弟任縣尉歸邵武二首 其二 紹興送妻弟任縣尉歸邵武二首 其二 唐 · 項安世 · 五言律詩 場屋追兄弟,閨門託婦壬。傳家深屬契,爲客細論心。何物尉乃勇,所居官不侵。相期愛蜩甲,突兀看穹林。 ← 紹興送妻弟任縣尉歸邵武二首 其一 送周伯壽赴省二首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