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星詩社 › 唐 › 李洪 › 送滕彥道除太府寺簿歸吳門需次 送滕彥道除太府寺簿歸吳門需次 唐 · 李洪 · 七言律詩 論交先友接樞廷,末路爲寮喜典刑。桃李春風同扈蹕,衡茅夜雪並寒廳。暫從簿領陪卿月,行握蘭荃應列星。臨別遙思五湖樂,望中林屋已青青。 ← 次韻王龜齡貢院 清明遣興呈郭次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