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星詩社 › 唐 › 李流謙 › 寄張珍甫殿院 其四 寄張珍甫殿院 其四 唐 · 李流謙 · 五言律詩 只有肝嘗露,初無舌悔捫。法行功罪竦,令重闕庭尊。盡變媮諛俗,仍關佞倖門。書生在蓬蓽,此事付能言。 ← 寄張珍甫殿院 其三 寄張珍甫殿院 其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