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王梵志 › 诗(幷序) 九十七 诗(幷序) 九十七 唐 · 王梵志 · 其他 [代](伐)天理百[姓](性),格戒(项校「式」)亦须遵。官喜律即喜,官嗔律即嗔。总由官断法,何须法断人。一时截却项,有理若为申。 ← 诗(幷序) 九十六 诗(幷序) 九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