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王梵志 › 诗(幷序) 十 诗(幷序) 十 唐 · 王梵志 · 其他 撩乱失精神,无由见家里。妻是他人妻(一作「事」),儿被后翁使。驷马被金鞍,镂镫银秋辔。角弓无主张,宝剑抛著地。设却百日斋,浑家忘却你。钱财他人用,古来寻常事。前人多贮积,后人无惭愧。此是守财奴,不兑(张改作「免」)贫穷事。 ← 诗(幷序) 九 诗(幷序) 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