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拾得 › 诗 十二 诗 十二 唐 · 拾得 · 五言律诗 男女为婚嫁,俗务是常仪。自量其事力,何用广张施。取债夸人我,论情入骨痴。杀他鸡犬命,身死堕阿鼻。 ← 诗 十一 诗 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