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皇甫冉 › 送康判官往新安赋得江路西南永 送康判官往新安赋得江路西南永 唐 · 皇甫冉 · 五言律诗 不向新安去,那知江路长。猿声比庐霍,水色胜潇湘。驿树收残雨,渔家带夕阳。何须愁旅泊,使者有辉光。 ← 送元晟归潜山所居 宿洞灵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