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王建 › 舞曲歌辞 霓裳辞十首 四 舞曲歌辞 霓裳辞十首 四 唐 · 王建 · 乐府诗 旋翻新谱声初足,除却梨园未教人。宣与书家分手写,中官走马赐功臣。 ← 舞曲歌辞 霓裳辞十首 三 舞曲歌辞 霓裳辞十首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