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弥逊 › 次韵曾微言见赠二首 其二 次韵曾微言见赠二首 其二 唐 · 李弥逊 · 七言律诗 自分人非日九迁,一官民社敢妨贤。脱尘未踏邻虚地,通籍犹分小有天。餐玉近传曾试法,买山取足不论钱。疏慵未似嵇中散,会有斜封落雁前。 ← 次韵曾微言见赠二首 其一 采苹亭分韵得花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