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葛胜仲 › 再次韵四首呈至父 其一 再次韵四首呈至父 其一 唐 · 葛胜仲 · 七言律诗 茂宰才名莫与京,久宜迁擢润朝廷。儒林传记夸三箧,圣域淹通贯十经。豪县暂颁天子诏,清资已应议郎星。危言峻节他年事,肯向威颜慑震霆。 ← 青州试院次监门韵四首呈同事李无咎补之签判王柏立之刘及至父二宰郑与权存道司户李致志道县丞 其四 再次韵四首呈至父 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