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嘉佑 › 送越州辛法曹之任 送越州辛法曹之任 唐 · 李嘉佑 · 五言律诗 但能一官适,莫羡五侯尊。山色垂趋府,潮声自到门。缘塘剡溪路,映竹五湖村。王谢登临处,依依今尚存。 ← 送冷朝阳及第东归江宁 送樊兵曹潭州谒韦大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