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米芾 › 拜中岳命作 其二 拜中岳命作 其二 唐 · 米芾 · 五言律诗 常贫须漫仕,闲禄是身荣。不托先生第,终成俗吏名。重缄议法口,静洗看山睛。夷惠中何有,图书老此生。 ← 拜中岳命作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