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卢鸿一 ›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唐 · 卢鸿一 · 其他 草堂者,盖因自然之溪阜,前当墉洫;资人力之缔构,及靡者居之,则妄为剪饰,失天理矣。词曰:山为宅兮草为堂,芝兰兮药房。罗蘼芜兮拍薜荔, ← 句 嵩山十志十首:倒景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