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刘攽 › 挽胡元夫母寿安县太君二首 其二 挽胡元夫母寿安县太君二首 其二 唐 · 刘攽 · 五言律诗 清德畏人知,传家頼母慈。何时丹桂擢,相戒白华诗。戏彩欢无极,藏舟事密移。千钟已不暨,后日可胜悲。 ← 挽胡元夫母寿安县太君二首 其一 孟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