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方回 › 寄赵宾旸二首 其一 寄赵宾旸二首 其一 唐 · 方回 · 七言律诗 秀亭山下旧吾庐,十二年邻长者居。近别复经三换历,相疏不寄一行书。诸郎已了婚姻未,所至堪怜盗贼余。老我种瓜生事拙,想君更苦食无鱼。 ← 送紫阳王山长俊甫如武林五首 其五 寄赵宾旸二首 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