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姚勉 › 送郑编修子四省元 其二 送郑编修子四省元 其二 唐 · 姚勉 · 七言律诗 著身书带草堂中,得与郎君砚席同。能学鸣蝉宜赋好,不求野鹜自书工。壮怀直拟联龙虎,别恨休惊背燕鸿。他日东山香宇宙,格斋方不负诚翁。 ← 送郑编修子四省元 其一 次韵黄东野德明且识初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