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方岳 › 次韵郑佥判 其五 次韵郑佥判 其五 唐 · 方岳 · 七言律诗 十亩山园赋遂初,左花右竹了无余。择阴老我自麋鹿,甘带何人不蝍蛆。佛社独容陶令醉,帝城难作子公书。行山且不携诗卷,只许鸱夷载后车。 ← 次韵郑佥判 其四 次韵郑佥判 其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