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刘克庄 › 挽史馆资政木石尢公三首 其二 挽史馆资政木石尢公三首 其二 唐 · 刘克庄 · 五言律诗 虽云钩二府,终未到头听。密勿多中赤,淹留了汗青。谗能离主眷,史果有天刑。太息崇儒世,申公不在廷。 ← 挽史馆资政木石尢公三首 其一 挽史馆资政木石尢公三首 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