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薛师石 › 送赵主簿 送赵主簿 唐 · 薛师石 · 五言律诗 内地无烽火,诗人入仕林。定将咏物意,移作爱民心。晤语初同调,分携便不禁。卜邻曾有约,久后得相寻。 ← 挽潘母 送陈器之赴绍兴初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