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刘宰 › 挽袁洁斋侍郎三首 其二 挽袁洁斋侍郎三首 其二 唐 · 刘宰 · 五言律诗 成己宁遗物,存心不外天。典刑高一代,源派续诸贤。实理元无妄,斯文更有传。泽流江汉远,奎壁映魁躔。 ← 挽袁洁斋侍郎三首 其一 挽袁洁斋侍郎三首 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