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韩淲 › 李正之丈提刑挽词 其一 李正之丈提刑挽词 其一 唐 · 韩淲 · 五言律诗 犹记登龙日,分明捉月仙。精神超物表,才术本天然。符节多遗爱,玺书行九迁。岂期归蜀道,乃尔閟重泉。 ← 陈宣抚待制挽诗 其二 李正之丈提刑挽词 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