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蔡戡 › 沈朝议之渊挽诗 其二 沈朝议之渊挽诗 其二 唐 · 蔡戡 · 五言律诗 仕至二千石,年余七十秋。长生应有诀,勇退复何求。耆旧凋零尽,功名取次休。莫陪蒿里饯,东望陇云愁。 ← 沈朝议之渊挽诗 其一 故庐陵府君葛公挽诗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