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许及之 › 郑通判同年挽词 其一 郑通判同年挽词 其一 唐 · 许及之 · 七言律诗 人物吾乡行秘书,功名末路坐题舆。只教副墨传蛮徼,不得雌黄到石渠。临事孰如仁者勇,著书犹是道之余。推尊文行铭辞好,无愧当年叹起予。 ← 刘和州挽词 郑通判同年挽词 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