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陈造 ›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赵景安府判 其二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赵景安府判 其二 唐 · 陈造 · 五言律诗 忆访俞夫子,频烦挽袖留。酒边无俗物,尘外有高楼。未醉催歌扇,言归听漏筹。此欢谁与继,怊怅岁时遒。 ←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赵景安府判 其一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俞君任府判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