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陈造 ›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赵景安府判 其一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赵景安府判 其一 唐 · 陈造 · 五言律诗 已种河阳柳,将题晋客舆。论交记曩昔,因使问何如。拥烬应多暇,援毫不一书。诗成当属我,拜赐衮褒余。 ←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张次夔县丞 其二 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 寄赵景安府判 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