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朱熹 › 送芮国器二首 其二 送芮国器二首 其二 唐 · 朱熹 · 五言律诗 紫陌同年旧,青云得路新。论心端有契,下榻岂辞频。话别惊如许,相逢渺未因。期公念经济,从此上星辰。 ← 送芮国器二首 其一 梅花开尽不及吟赏感叹成诗聊贻同好二首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