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仲并 › 归自江阴寄蒋知郡汪签判 归自江阴寄蒋知郡汪签判 唐 · 仲并 · 七言律诗 维舟江口未栖鸦,急趁飞觞一笑哗。旋喜使君倾皂盖,尽从醉客堕乌纱。高城不记人分袂,短棹空随月到家。尚欲趋陪连夜饮,东篱容有后开花。 ← 刘干耀绍原昔同里巷以贫见过愧无以副其意辄成四韵为别 和孟峤之诸公游虎邱一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