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林季仲 › 次高季应韵 次高季应韵 唐 · 林季仲 · 七言律诗 杖屦相从秋水滨,便将公作社中人。酒行苦要深浮白,醉去那知倒著巾。把手共怜江国月,回头休忆野堂春。太平未见身先老,看取吴霜点鬓新。 ← 次韵希父见寄二首 其二 次韵林楙南见寄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