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齐己 › 经贾岛旧居 经贾岛旧居 唐 · 齐己 · 五言律诗 先生居处所,野烧几为灰。若有吟魂在,应随夜魄回。地宁销志气,天忍罪清才。古木霜风晚,江禽共宿来。 ← 寄王振拾遗 送人游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