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咸用 › 送曹税 送曹税 唐 · 李咸用 · 五言律诗 掺袂向春风,何时约再逢。若教相见密,肯恨别离重。芳草渔家路,残阳水寺钟。落帆当此处,吟兴不应慵。 ← 赠来进士鹏 赠来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