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弥逊 › 硕人赵氏挽诗 其二 硕人赵氏挽诗 其二 唐 · 李弥逊 · 五言律诗 命服从夫贵,遗经易子成。苹蘩无失职,琴瑟自和鸣。已叹归同穴,犹悲梦两楹。旁观洒清泪,双旐出寒城。 ← 硕人赵氏挽诗 其一 晋康郡侯硕人曾氏挽诗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