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正民 › 人日和同院 其三 人日和同院 其三 唐 · 李正民 · 七言律诗 玉烛初更品物新,又观剪彩镂金人。休嗟岁岁年年貌,且送奇奇怪怪神。酒有十千元自富,食兼三九未全贫。王孙诗笔能鏖战,夜遣偏师敌富春。 ← 人日和同院 其二 人日和同院 其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