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正民 › 赠刘无虞侍郎 赠刘无虞侍郎 唐 · 李正民 · 七言律诗 粉户为郎赞冢卿,十年先后典铨衡。要津讵可驰髙足,大器于今见晚成。相对樽前叹华髪,宁于纸上校虚名。万钉宝带知非称,欲买良田待退耕。 ← 送尹叔倅濠梁 闻吕丞相还朝 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