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薛道光 › 还丹复命篇 五言十六首 其二 还丹复命篇 五言十六首 其二 唐 · 薛道光 · 五言律诗 精气元无本,神灵共一家。但能擒五贼,自可结三花。甲乙无令失,庚辛不要差。一阳归正令,七返转河车。 ← 还丹复命篇 五言十六首 其一 还丹复命篇 五言十六首 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