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葛胜仲 › 青州试院次监门韵四首呈同事李无咎补之签判王柏立之刘及至父二宰郑与权存道司户李致志道县丞 其三 青州试院次监门韵四首呈同事李无咎补之签判王柏立之刘及至父二宰郑与权存道司户李致志道县丞 其三 唐 · 葛胜仲 · 七言律诗 樽酒重阳泛菊英,此时应得到家庭。奔趋试席虽深贯,囚鏁文闱苦未经。梦入故园时栩栩,愁侵衰鬓欲星星。评文赖有金闺彦,敏手从来号震霆。 ← 青州试院次监门韵四首呈同事李无咎补之签判王柏立之刘及至父二宰郑与权存道司户李致志道县丞 其二 青州试院次监门韵四首呈同事李无咎补之签判王柏立之刘及至父二宰郑与权存道司户李致志道县丞 其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