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陆佃 › 依韵和赵令畤三首 其二 依韵和赵令畤三首 其二 唐 · 陆佃 · 七言律诗 鸟排行阵树排衙,且喜西湖属当家。扬子已无骑鹤事,会稽惟有卧龙茶。未妨春帝常为帝,须信名花始是花。更住一年方五十,不应情味薄于纱。 ← 依韵和赵令畤三首 其一 依韵和赵令畤三首 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