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仇远 › 授时历以丁未为一岁 其二 授时历以丁未为一岁 其二 唐 · 仇远 · 七言律诗 一从妻子累心身,役役劳劳春复春。苦被长贫难择禄,宁甘渐老不如人。广文冷坐非无饭,张翰思归岂为莼。莫问当初弧矢事,祗今笔砚亦生尘。 ← 授时历以丁未为一岁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