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熊禾 › 赠王典史五首 其四 赠王典史五首 其四 唐 · 熊禾 · 五言律诗 每爱湖学规,明经必治事。待宾与吏师,伊川有成议。皇极欠统一,体用非有二。早学无专科,已仕竟何试。 ← 赠王典史五首 其三 赠王典史五首 其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