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方回 › 送陆君重五首 其三 送陆君重五首 其三 唐 · 方回 · 五言律诗 岂不亦分符,圭田廨宅无。一楼栖僦寓,百费仰家租。琴韵消长日,诗盟许老夫。用心自尘外,未觉与同途。 ← 送陆君重五首 其二 送陆君重五首 其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