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方回 › 次韵寄川无竭并送所撰旃檀林记二首 其一 次韵寄川无竭并送所撰旃檀林记二首 其一 唐 · 方回 · 七言律诗 彭门不记旧楼黄,吟社参寥未肯忘。更著雪添双短鬓,早惊秋隔两重阳。遥知剩种旃檀树,便拟同焚艾纳香。勉为龟蚨驱兔颖,愧无雄健亢三长。 ← 九月初一日 次韵寄川无竭并送所撰旃檀林记二首 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