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李曾伯 › 和水竹梅烛韵 其二 和水竹梅烛韵 其二 唐 · 李曾伯 · 七言绝句 谁将花烛聘东风,与海棠时恨不同。意已不求真会合,何妨一白对千红。 ← 和水竹梅烛韵 其一 登桂林宜楼和李帅柱间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