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方岳 › 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 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 唐 · 方岳 · 七言律诗 又抛蓑笠出山来,那得江鸥不见猜。一醉真成吞溟涬,三人曾共住蓬莱。翰林词伯玉为骨,直指绣衣霜作台。莫笑樵溪穷太守,短篷烟雨亦佳哉。 ← 题归来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