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包恢 › 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六 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六 唐 · 包恢 · 五言律诗 形相犹吾庐,主者自有执。执乃所性存,不计年百十。庐则有坏时,似井废不汲。能原始要终,修短非缓急。 ← 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五 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