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韩淲 › 十一日再赠器之 十一日再赠器之 唐 · 韩淲 · 七言律诗 浮家泛宅玉溪边,小泊茶楼又过年。山郡野花共酒盏,天街官柳望吟篇。平吞余子价可待,倾倒诸公誉正延。日复故疆须老手,步归青琐伴金蝉。 ← 赠蔡八 戏赠成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