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孙应时 › 挽石应之提刑 其三 挽石应之提刑 其三 唐 · 孙应时 · 五言律诗 甫听祥琴御,遄瞻瑞节荣。许朝丹阙去,指奉板舆行。松柳余哀切,膏肓一梦成。意长身未老,何事了平生。 ← 挽石应之提刑 其二 挽石应之提刑 其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