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星诗社 › 唐 › 廖行之 › 挽刘主簿令二首 其二 挽刘主簿令二首 其二 唐 · 廖行之 · 七言律诗 投檄巴陵本为亲,迟留方拟问通津。一官粗报平生志,万里俄倾未老身。里棘岂堪栖凤驻,冢花重叹卧麟新。我慙李汉无才望,敢效韩编作序人。 ← 挽刘主簿令二首 其一 挽朱监庙明二首 其一 →